关于征求《关于深化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征求意见稿)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建设、 整合、共享、应用水平,我局代市政府办公室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全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或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网站“征集调查”栏目()留言;

  (二)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522室(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中路168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522室,邮编:237000);

  来信请注明“六安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快速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意见建议”字样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

  《关于深化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起草说明

  2022年6月1日,安徽省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化全省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通知。市政府明确由市数管局研处,接到交办任务后,市数管局会同市公安局迅速组建工作专班,积极地推进整合共享工作。6月23日上午,省公安厅召开了全省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委郑栅洁书记“对公共场所的各类视频监控设备做整合,统一管理,减少相关成本,提升效用”的批示精神。会议解读了《关于深化全省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意见。要求各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参照省政府、省厅成立专班,组织攻坚。按时间节点完成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任务。

  (一)根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6月29日,市数管局、市公安局共同起草了《关于征求关于深化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意见的函》,提出了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议名单。经市领导同意后,向成员单位征集了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相关负责同志名单,形成了《六安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送审稿)》。

  (二)借鉴省“五统一”做法,研究起草了《六安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六安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规范化建设指引(征求意见稿)》,总的要求是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建设管理、统一资源共享、统一监督管理的原则,推进我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相关文件征求了8个县区和15个市直相关的单位意见,1个县区及6个市相关的单位共反馈修改意见23条,其余反馈无意见。经逐条研究并针对性吸纳,采纳19条,未采纳4条,形成了《实施方案(送审稿)》《规范指引(送审稿)》。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征求意见稿)》:由市政府分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公安工作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数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牵头推进。同时考虑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建设、共享应用及安全管理需要,确定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等19家单位参加,共同推进整合共享工作。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深化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理念、推进原则和远景目标。

  第二部分,工作原则。提出“五统一”原则:统一由数据资源管理部门组织拟订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规划;统一标准规范,消除技术壁垒;统一由公安部门作为业主单位负责项目立项申报、招标、建设、运维等工作;统一依托全市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推动视频数据跨层级、跨部门高效应用;统一建立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全生命周期统筹管理。

  第三部分,工作目标。明确4个时间节点:2022年7月底前,市直各部门制定资源清单和整合措施;8月底前,各县区综合本地梳理情况和资源清单,制定整合方案;10月底前,完成已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2023年,新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项目全方面实行“五统一”,实现规范建设、充分共享。

  1.做到应整尽整。各地各部门全面梳理已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详细情况,形成资源清单,制定整合方案,多举措优化点位布局。

  2.做到应联尽联。明确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应无条件接入。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应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推动行业监管领域企业和事业单位等自建的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接入。

  3.规范建设模式。公共场所视频监控类项目应按程序统一立项审批,建立由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共同审核的“双把关”机制,并按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相关办法全流程监督管理。

  4.加快共享应用。升级“雪亮平台”,建设全市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视频整合共享能力。建立“按需共享,授权使用”的机制,公安部门商数据资源管理部门确定共享权限和共享方案,开展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共享。

  5.确保数据安全。建立数据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各相关方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技术措施保障力度,加强有关技术手段建设,提升安全可控水平。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强化组织、资金、队伍、考核4个方面的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公安工作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由市数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牵头推进相关工作,市有关单位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数管局,统筹推进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二是加强视频监控项目资金保障,纳入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资金统一管理。三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升工作科学性和规范性。四是加强考核评估,将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第六部分,主要任务清单。参照《指导意见》主要内容,明确10项主要任务,细化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时间节点。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2022年7月底前,各单位全面梳理已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情况,明确整合措施。8月底前,各单位指导本系统配合各地制定前端点位的整合方案。10月底前,各单位推动自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属地“雪亮平台”,逐级向上汇聚,并开展共享应用。各单位新建项目按“五统一”原则规范开展。市公安局、市数管局、市财政局同步做好平台升级、共享能力建设和经费保障等工作。

  第二部分,工作要求。从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3个方面对市直单位提出推进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要求。

  第三部分,整合接入清单。参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等标准规范,制定了《六安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接入清单》,由市直各单位对照清单进行梳理。为各地各部门下一步统筹制定整合方案,开展监控点位整合、接入、迁移、共享提供依据。

  第一部分,适用范围。说明整个指引既适用于当前的整合,又适用于后期的新建。

  第二部分,建设原则。提出“遵循标准、规范建设,上下统筹、分工协同,全量接入、开放共享,强化管控、确保安全,集中解析、统一服务”5项原则,从技术层面对《指导意见》“五统一”原则进行诠释。

  第三部分,整体架构。以全省系统架构图为基础,就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在整合域、视频专网、电子政务外网、行业专网、互联网5大网络中汇聚、级联、转发、处理、共享、推送路径及实现方式等作出规定。

  第四部分,建设内容及任务分工。将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建设工作划分为8项具体任务;同时按照市、县各级职责任务及应用需求,分级分类确定各级差异化建设任务。

  第五部分,前端布建及选型指引。划定我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建设的区域优先级,明确具体选点规则,提出集约化要求。

  第六部分,数据规范指引。明确设备编码规则、画面标注规范、摄像机档案规范、数据格式等,消除各部门共享的数据障碍。

  第七部分,应用设计指引。明确视频应用应充分利旧各级“雪亮平台”的接入、传输、处理、转发和计算能力。

  第八部分,存储规范指引。对各类视频流、视频数据存储方式和时长做出统一规定,以满足普遍共享需求。

  第九部分,安全管控指引。明确安全管控责任按照承载网络划分。指定特殊跨网传输设备具体责任单位。从网内安全、网间安全、使用安全3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第十部分,运维规范指引。明确视频专网统一运维的服务要求和遵循标准,并建议其他网络视频监控资源运维参照执行。

  第十一部分,相关标准规范。列举相关国标、行标、安徽省地标及部、省有关单位下发的规范性文件。

  《关于深化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深化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建设、 整合、共享、应用水平,我局代市政府办公室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6月25日至2022年7月25日通过OA向各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共收到市公安局等有关单位意见23条,采纳19条,具体采纳情况见下表。

  2.指导意见中第三项、工作目标,第一段,“2022年7月10月底前”描述不清,建议明确具体时间。

  3.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中,副组长郑刚的职务应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6.第12页做好支撑保障工作,建议在段末增加“市重点建设管理处、各供电公司在新建公共场所科学预留公共取电点”。

  2.《六安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规范化建设指引》中应增加共享平台对外提供部门分平台应用的功能要求,用于部门对自身建设的视频点位以及申请共享接入的视频点位的实时预览、回放以及摄像机控制等相关操作。

  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征求意见稿中第二段“工作原则”中的第三段“统一建设运维”表述∶“由各级公安部门统一作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项目业主单位”,在后续中心城区重点工程建设中公共场所视频监控部分是带入工程项目中实施还是单列统一由公安部门进行实施,请予以明确。

  暂未采纳,将在全市视频监控资源摸底调研后,根据实际情况,在具体的技术方案中予以明确。

  2.建议将附件∶六安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中……费小松 市财政局……修改为…费小松 市财政局局长……

  3.建议将附件∶六安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中……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玉飞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删除。我局安排1名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

  4.建议将附件∶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主要任务清单中1、5、6、7、8、10项市财政局调整为配合单位。

  2.建议在《意见》中明确未连接互联网公共视频是否需要整合,若需整合,费用问题如何解决。

  3.建议进一步明确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的主体和内函,如区政府购买环卫作业服务,环卫企业在公共场所(如公厕、中转站)安装的视频是否属于整合内容?是由区还是由市级整合。

  2.第 9 页,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主要任务 清单中第 1、2、3 的完成时间建议修改为 2022 年 7 月底。

  4.第 11 页,“(一)报送视频整合清单。2022 年 7 月 初”,建议修改为 2022 年 8 月初。

  5.第 11 页,“(二)配合各地制定方案。2022 年 7 月 初”,建议修改为 2022 年 8 月初。

  2.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后,应建立视频资源向县区回流共享机制,支持县区应用需求。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建设、 整合、共享、应用水平,我局代市政府办公室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征求意见稿,2022年6月25日至2022年7月25日期间,我局在六安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库、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网站和信息公开网上发布了意见征集公告,公开征集《关于深化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征求意见,并通过OA向各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书面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市公安局等有关单位反馈意见23条,采纳19条,公众意见0条。具体采纳情况见下表。

  2.指导意见中第三项、工作目标,第一段,“2022年7月10月底前”描述不清,建议明确具体时间。

  3.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中,副组长郑刚的职务应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6.第12页做好支撑保障工作,建议在段末增加“市重点建设管理处、各供电公司在新建公共场所科学预留公共取电点”。

  2.《六安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规范化建设指引》中应增加共享平台对外提供部门分平台应用的功能要求,用于部门对自身建设的视频点位以及申请共享接入的视频点位的实时预览、回放以及摄像机控制等相关操作。

  2.建议将附件∶六安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中……费小松 市财政局……修改为…费小松 市财政局局长……

  3.建议将附件∶六安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中……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玉飞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删除。我局安排1名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

  4.建议将附件∶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主要任务清单中1、5、6、7、8、10项市财政局调整为配合单位。

  2.建议在《意见》中明确未连接互联网公共视频是否需要整合,若需整合,费用问题如何解决。

  3.建议进一步明确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的主体和内函,如区政府购买环卫作业服务,环卫企业在公共场所(如公厕、中转站)安装的视频是否属于整合内容?是由区还是由市级整合。

  2.第 9 页,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主要任务 清单中第 1、2、3 的完成时间建议修改为 2022 年 7 月底。

  4.第 11 页,“(一)报送视频整合清单。2022 年 7 月 初”,建议修改为 2022 年 8 月初。

  5.第 11 页,“(二)配合各地制定方案。2022 年 7 月 初”,建议修改为 2022 年 8 月初。

  2.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后,应建立视频资源向县区回流共享机制,支持县区应用需求。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六安各单位:

  《关于深化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六安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六安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规范化建设指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指《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GB37300)定义的重点公共区域和重点行业、领域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资源,涉及党政机关、车站、商贸中心、学校、医院、旅游景区等13类区域,下同)建设、整合、共享、应用水平,避免重复建设,切实打破“信息孤岛”,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系统理念、创新体制、集约节约,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市县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建设运维、统一资源共享、统一监督管理”的原则,推进公共场所视频监控类项目统筹建设、整合共享,有效推动我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建设应用高质量发展。

  (一)统一规划布局。加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项目全生命周期建设统筹协调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以统为主、条块结合,注重实效。各级数据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拟订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对公共场所视频监控新建资源进行统一整体布局。

  (二)统一标准规范。在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项目规划、审批、建设、验收、运维、共享等全生命周期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及规范性文件,消除技术壁垒,破解共享障碍。标准规范不明确的,由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上级明确。

  (三)统一建设运维。由各级公安部门统一作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项目业主单位,负责立项申报、招标、建设、运维等工作。因管理体制、业务需求等特殊原因,须由其他部门作为项目业主单位的,需经本级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市重点工程建设、新建住宅小区安防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中应充分考虑公共场所视频监控需求,同步规划实施,避免二次开挖等重复建设。相关视频监控建设方案按公安机关要求设计,由工程项目中标方同步施工建设,工程验收通过后移交给公安机关管理运维。

  (四)统一资源共享。通过全市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按需共享各级“雪亮平台”汇聚的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推动视频数据跨层级、跨部门高效应用。原则上不再新建其他视频监控汇聚平台,根据各部门、行业不同的应用场景和需求,统一开发共性功能应用,开放标准接口供各部门调用。

  (五)统一监督管理。制定实施全市统一的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设施管理、应用管理、数据管理、授权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明确各环节监督管理和安全合规要求。建立分工明确、整体联动、责任清晰、权责一致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管理规范、有序、安全。坚持内外有别,讲究方式方法,增强安全观念和风险意识。

  2022年8月中旬,市直各部门梳理形成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清单,明确整合措施。各地根据本地梳理情况,比照市级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清单,统筹制定本地整合方案。2022年10月底前,全市完成监控点位整合、接入、迁移、共享工作。2023年起,新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项目全面实行“五统一”,实现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设备规范建设、资源充分共享。

  (一)加快整合,做到应整尽整。各地各部门全面梳理已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的数量、位置、型号、应用等,形成目录式、表格化资源清单。制定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方案,做到应整尽整,推动重复建设清零,对场景、功能重复的前端监控设备,通过一机多用、以迁代拆、以租代建、杆塔复用、算法升级等方式,优化点位布局,充分发挥存量视频监控资源效能。

  (二)加快接入,做到应联尽联。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应无条件接入本级“雪亮平台”,暂不具备接入技术条件的,充分论证系统升级改造的成本后确定是否接入。行业监管部门应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推动行业监管领域企事业单位等自建的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接入,消除“孤岛”。

  (三)严格审批,规范建设模式。公共场所视频监控类项目应按程序统一立项审批,未经批准的不得建设。落实公共场所视频监控类项目“双把关”审核机制,由各级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共同依据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建设规划对项目进行审核,按照政府投资及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相关办法全流程监督管理。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集中统一实施。

  (四)扩充能力,加快共享应用。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升级“雪亮平台”视频接入、传输、处理、转发和计算能力,提升全市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视频共享能力。建立“按需共享、授权使用”的机制,各部门提出共享应用需求,公安部门商数据资源管理部门确定共享权限和共享方案,按程序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共享。

  (五)落实责任,确保数据安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数据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各相关方安全责任,确保公共场所视频监控数据安全,防止发生公共场所视频监控信息被滥用、泄露或被控制等安全事件。加大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安全技术措施保障力度,加强网络安全传输、系统安全保障、重要信息安全管理等技术方法建设,提升安全可控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推进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数管局。成立工作专班,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根据任务适时集中办公,推进有关具体工作落实。各县区参照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资金保障。统筹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视频监控项目资金,实行统一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分级做好项目资金安排。在确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三)加强考核评估。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将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纳入市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健全工作督导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数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王光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生全、张俊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安排1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成立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深化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指导意见。

  印发市直视频资源整合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和规范指引,明确市直各部门和各地工作任务、时间安排。

  扩容升级“雪亮平台”视频接入、传输、处理和转发等能力,各地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接入本级“雪亮平台”。

  完成全市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和市级“雪亮平台”的对接改造,构建视频共享能力,健全共享授权审核机制。

  新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项目全面实行“五统一”,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设备规范建设、资源充分共享。

  强化工作督导和评价,落实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为进一步明确各相关的单位在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中的目标、任务及要求等,制定本实施方案。

  根据全省工作要求,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政府投资建设租用的、或者社会投资且属于重点公共区域、重点行业、领域涉及公共区域部位的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现状摸底、需求梳理、整合接入等工作。2023年起,严格按照“五统一”要求,规范开展政府投资建设、租用的公共场所视频监控类项目规划、审核、建设、应用、共享、运维。

  (一)报送视频整合清单。2022年8月10日前,各有关单位全面梳理已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的数量、位置、型号、应用等情况,认真填写《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接入调研表》(详见附件3,加盖公章),并报送至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联系人:市数管局蔡震,电线;市公安局邱俊,电线。

  (二)各地分别制定方案。2022年8月底前,根据梳理情况,各县区统筹制定前端点位的整合方案,协助各地对场景、功能重复的前端监控设备,通过一机多用、以迁代拆、以租代建、杆塔复用等方式,优化点位布局,做到应整尽整。

  (三)加快视频资源接入。2022年10月底前,各有关单位推动本级自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按点位区域接入属地“雪亮平台”,逐级汇聚至市级“雪亮平台”。全量接入后,各单位通过全市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开展共享应用。各有关单位应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推动监管领域企事业单位等自建的社会面视频监控资源接入。

  (四)规范项目建设模式。各有关单位负责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的统筹规划和建设计划安排,每年按照部署要求将新增的视频监控建设需求(详见附件4)报送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五统一”原则统筹组织实施。

  (五)做好支撑保障工作。市公安局升级“雪亮平台”视频接入、传输、处理、转发和计算能力,配合各有关单位开展视频接入和应用迁移,完成“雪亮平台”政务云部署。市数据资源局扩容电子政务外网带宽,完成全市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和“雪亮平台”的对接改造,构建视频共享能力。市有关单位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各供电公司在新建公共场所科学预留公共取电点。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部署,充分认识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统一管理、降低成本、提升效用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凝聚共识,厘清思路,积极推进,加快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有关单位要抓好工作落实,明确专人负责,按时填报视频整合清单。未建设公共场所视频监控项目的单位实行“零报告”。加强沟通衔接,指导各地行业部门紧密配合各级领导小组,落实任务分工。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扎实细致开展梳理摸排,确保视频整合清单填报详实,定期报送相关工作进展。加强督导检查,层层压实责任,对本行业本系统内工作进度滞后、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督导问责。

  为指导各地各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建设运维、统一资源共享、统一监督管理”原则,规范化开展公共场所视频监控整合与建设,实现统一管理、降低成本、提升效用,特制定本指引。

  全市重点公共区域和重点行业、领域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建设运维工作。

  (一)遵循标准、规范建设。遵循国标、行标、安徽省地标及部省相关规范、要求,规范化开展整合与建设,实现标准统一、架构规范、互联互通、共建共用。

  (二)上下统筹、分工协同。科学规划全市视频建设应用体系,统筹安排各级任务分工,上下协同、错位建设,避免重复。

  (三)全量接入、开放共享。全量整合、实时汇聚各级政府部门建设的全市重点公共区域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资源,按需依规向政府、行业及公众提供服务。

  (四)强化管控、确保安全。规范建设各类安全防护系统,强化信息安全管控,实现市县整体联动、各级分工明确、上下责任清晰、部门权责一致,确保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安全管理、规范有序。

  (五)集中解析、统一服务。按照软硬解耦原则,依托视频专网视频流和数据的集中存储,开展解析能力建设,集中部署视频解析算力算法,统一实现各级政府部门解析应用需求,按需反馈结果数据和预警数据。

  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以市级为核心节点,以 市级为汇聚节点,以县级为接入节点,总体架构按如下所示:

  其中,县级有部门、行业已建视频资源整合需求的,应当建设县级雪亮社会视频资源整合平台;县级有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对其他政府部门提供视频服务需求的,应当建设县级雪亮总平台。

  (一)整合域。除公安外,各级政府机关、部门行业建设的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应通过专线方式接入各级雪亮社会视频资源整合平台,整合后统一通过安全边界推送到各级雪亮公安分平台。上下级雪亮社会视频资源整合平台不级联。

  (二)视频专网。各级雪亮公安分平台接入公安自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接收整合域推送的社会资源,整合后统一通过安全边界推送到各级雪亮总平台。各级政府部门新的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算力算法建设需求原则上均在视频专网内由公安统一建设。上下级雪亮公安分平台之间级联共享,实现视频及数据汇聚。

  (三)电子政务外网。各级雪亮总平台接收视频专网推送的 所有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视频流和统计告警数据,并向公安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按需提供服务。公安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在电子政务外网中已建视频监控基础平台的,可以保留至运维期截止,由各级雪亮总平台与其对接提供能力。公安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根据自身特殊业务需求需要建设个性化视频综合应用系统的,其视频汇聚等基础能力由各级雪亮总平台提供支撑,综合应用系统直接调用即可。上下级雪亮总平台之间逻辑联通,不实际级联。

  (四)行业专网。根据全市行业专网整合规划,政府部门行业专网保留的,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自行建设行业专网视频监控基础平台、应用系统以及电子政务外网至行业专网的安全边界,由各级雪亮总平台将所需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视频流和统计告警数据通过安全边界向其推送。

  (五)互联网。政府各部门互联网APP应用服务中有涉及视频服务的,应统一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出口对外提供视频服务,各级雪亮总平台提供基础支撑。电子政务外网至互联网统一出口由各级数据资源部门具体规划。

  (一)项目建设管理。根据《关于深化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由各单位提出建设需求,各级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实行“双把关”,围绕建设必要性、点位布局合理性、共享共用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审核,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建设。公安部门作为视频监控资源项目业主单位,负责招标、建设、运维等工作。

  1.前端感知设备及网络:包括前端摄像机、抓拍机、探针、 传感器等采集设备和接入汇聚传输网络等。

  5.专业应用服务。包括隐秘轨迹挖掘、同行伴随关系、行为规律分析等专业性应用建设。

  6.运维管理:包括对前端设备、中心设施硬件、软件、数据、网络、视频图像质量等运维需求建设。

  8.存储:包括基础视频、图片、结构化数据、特征值、案事件视频、告警数据、日志等数据的存储。

  1.市级建设任务。市级需建设以上第1、2、3、4、5、6、7、8项内容。其中第3项的视频图像解析算法市级参照省级算法清单,择优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市级直接汇聚县级智能化采集设备至市级统一解析;在数据量较大情况下,也可采用在县级部署算法节点的方式,将解析后的数据推送至市级统一应用。第4项和第5项中市级只建设区域性或地市个性专业应用,并应统建县级通用和专业应用。第7项中市级应统建市级网内、市级横向网间、市县纵向网间、市级系统-用户的安全管控设施手段;宜通过在县级部署扫描设备方式,统建县级网内、县级横向网间、县级系统-用户的安全管控设施手段。

  2.县级建设任务。县级需建设以上第1、2、6、7、8项内容。其中第7项推荐由市级统建。第8项中的图片、结构化数据、特征值的存储应根据直接汇聚至市级统一解析和县级部署算法节点两种不同方式,统筹设计数据存储位置,实现市县差异化存储。

  (一)选点设计。选点应结合当地社会治理需求,统筹开展总体规划,统一制定布建方案。应优先推进重点公共区域,重点行业领域的公共区域视频全覆盖,按需推动森林、港口、铁路和农村地区智能感知布建。

  具体选点应参照公安部《公共区域智能视频采集设备布建规则》,明确场景,依场景细化清单。应坚持“同杆共网、多杆合一、一机多采、多功能合一”的原则,控制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设备数量的低质增长。

  (二)设备选型设计。要根据场景特点及布建方法要求,兼顾不同业务的应用要求与感知能力相互补充,选择相应感知前端。要适度前瞻,正确把握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智能视频采集设备的发展趋势,以成熟技术感知前端为基础,试用先进技术、多功能感知前端。

  各地工作中整合的各级政府机关、部门行业建设的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在接入各级雪亮社会视频资源整合平台前,应对其编码、画面标注、档案信息进行规范,并对各类视频数据格式 进行修正或标准化转换。

  (一)设备编码规则。视频监控设备编码要严格按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方面的要求》(GB/T 28181)实施,并在实际操作中注意以下几点:

  1.整合共享的社会面视频资源20位编码第9-10位,第14位应按照设备实际归属情况如实填写。

  2.监控设备20位编码只与本机现实属性有关,一旦确定后,不随跨网推送而变动、不随业务应用而变动。

  (二)画面标注规范。视频监控拍摄的视频画面中的标注文字及叠加位置应符合《GA/T751视频图像文字标注规范》要求。行业部门整合而来的社会视频资源宜在画面左下角标注来源如“城管”“教育”等。

  (三)摄像机档案规范。各级要依托公安部门已建设的一机一档系统,实现接入视频监控资源的属性登记。根据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方案,全市一机一档系统将增加“建设需求提出单位”“授权共享单位”等字段,具体技术要求由公安部门另行下发。

  (四)数据格式。抓拍、告警、统计等视频数据格式等应严格按照《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3部分:数据库技术要求》(GA/T 1400.3)实施。国标未明确的,由市公安局报请上级领导小组明确。

  整合各级公安部门在视频专网建设的雪亮公安分平台视频流处理和图像解析资源,按需扩容。其他政府部门已建的视频流处理和图像解析算力算法,原则上应迁移到视频专网统一管理和使用。其他政府部门向公安部门提出具体的视频流处理和图像解析需求,经审批后,处理结果和告警数据通过电子政务外网统一反馈。

  存储资源原则上应与监控设备处于同一网络,分为视频类、图片类、结构化类三大类。基础视频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重点部位视频存储时间不少于90天;图片存储时间不少于180天, 案事件视频永久存储。结构化数据存储时间不少于1年,其中告警数据、使用日志数据存储时长在满足1年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安全管理相关政策自行确定。

  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安全管控工作按照承载网络分级负责。其中,公安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负责其自建视频监控系统、行业专网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管控工作;公安部门负责视频专网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管控工作;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电子政务外网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管控工作。

  社会资源整合域与视频专网之间、视频专网与电子政务外网之间的边界安全由公安部门负责;电子政务外网与行业专网之间的边界安全由行业主管部门商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电子政务外网与互联网的统一出口边界安全由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1.横向边界。不同网络之间横向上应按需部署视频边界接入平台和数据边界接入平台,实现视频图像资源(含视频流、图片、结构化数据、文件等)单向传输。边界平台应符合《公安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A/T 1788)相关要求。

  2.纵向防护。纵向安全防护主要实现本网内市、县两级的安全连接和访问控制,应配备相应安全设备或采用相关安全技术手段,并制定详细的访问控制策略,按需增加设备准入控制,协议识别,流量管控等安全能力。

  各级网络内应遵循满足业务发展、适度防护的原则,按需增加防火墙、防毒墙、入侵检测和防护、漏洞扫描、违规外联监测等设备进行管控,采用资源探测、防病毒、web防护、漏洞扫描、系统加固、网络审计、安全运维等技术措施进行防护。

  各级网络内应按需增加日志审计、身份认证、屏幕水印、运维堡垒机等技术措施,实现身份管理、认证管理、权限管理、密码管理、审计管理等功能。

  各地在反恐重点区域等重要、核心区域布设视频监控设备时,应优先考虑采购符合GB35114A级以上标准的视频监控设备,并将视频监控基础平台GB35114C级符合性改造纳入“十四五”期间建设计划。全市视频专网视频安全密钥服务系统由市级统建,统一下发证书,各地不得自行建设。

  视频专网内视频监控资源应依托各级公安机关现有视频运维管理系统统一开展运维服务,按照“可视、可测、可控、可管”为原则,实现全设备监看、全问题检测、全流程控制、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各类设备、平台、网络等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以及视频图像信息相关系统、数据的运营能力。视频专网视频图像运维标准应遵照公安部《全国公安视频图像数据治理工作方案》和安徽省地方标准《城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管理系统技术规范》执行。其他网络内视频监控资源运维标准建议由主管部门参照视频专网视频图像运维标准执行。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

  《公安视频图像分析系统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1399.1 )

  《公安视频图像分析系统第2部分:视频图像内容分析及描述技术要求》(GA/T 1399.2 )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A/T 1400.1 )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2部分:应用平台技术要求》(GA/T 1400.2 )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3部分:数据库技术要求》 (GA/T 1400.3 )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4部分:接口协议要求》 (GA/T 1400.4)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测试规范》 (GB/T39274)

  《全国公安视频监控摄像机基础信息采集建档工作方案》 (公科信传发〔2017〕297号)

  《全国公安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建设联网总体技术方案》 (公科信传发〔2017〕289号)

  《关于加强公安视频监控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科信传发〔2017〕222号)

  《安徽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

  《关于深化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政策解读

  近日,我市公布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通知(六政办秘〔2022〕98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了帮助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出如下解读。

  2022年6月1日,安徽省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化全省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通知。市政府明确由市数管局研处,接到交办任务后,市数管局会同市公安局迅速组建工作专班,积极推进整合共享工作。6月23日上午,省公安厅召开了全省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传达了郑栅洁书记“对公共场所的各类视频监控设备进行整合,统一管理,降低成本,提升效用”的批示精神。会议解读了《关于深化全省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意见。要求各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参照省政府、省厅成立专班,组织攻坚。按时间节点完成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任务。

  借鉴省“五统一”做法,制定了《六安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六安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规范化建设指引》,总的要求是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建设管理、统一资源共享、统一监督管理的原则,推进我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实现统一管理、降低成本、提升效用,推动我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建设运行高质量发展,打造省域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建设六安样板。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6月29日,市数管局、市公安局共同起草了《关于征求关于深化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意见的函》,提出了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议名单。经市领导同意后,向成员单位征集了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相关负责同志名单,形成了《六安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送审稿)》。以市数管局名义征求了8个县区和15个市直有关单位意见,1个县区及6个市有关单位共反馈修改意见23条,其余反馈无意见。经逐条研究并针对性吸纳,采纳19条,未采纳4条,形成了《实施方案(送审稿)》《规范指引(送审稿)》。同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或建议。

  全面梳理已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的数量、位置、型号、应用等,形成目录式、表格化资源清单。制定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方案,做到应整尽整,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应无条件接入本级“雪亮平台”,推动行业监管领域企事业单位等自建的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接入,消除“孤岛”。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升级“雪亮平台”视频接入、传输、处理、转发和计算能力,建设全市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视频共享能力。建立“按需共享、授权使用”的机制,开展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共享。

  一是总体要求。提出深化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理念、推进原则和远景目标。

  二是工作原则。提出“五统一”原则:统一由数据资源管理部门组织拟订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统一标准规范,消除技术壁垒;统一由公安部门作为业主单位负责项目立项申报、招标、建设、运维等工作;统一依托全市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推动视频数据跨层级、跨部门高效应用;统一建立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全生命周期统筹管理。

  三是工作目标。明确4个时间节点:2022年7月底前,市直各部门制定资源清单和整合措施;8月底前,各县区综合本地梳理情况和资源清单,制定整合方案;10月底前,完成已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2023年,新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项目全面实行“五统一”,实现规范建设、充分共享。

  四是主要任务。根据工作目标,对各地各部门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做到应整尽整、应联尽联、规范建设模式、加快共享应用、确保数据安全。明确了10项主要任务,细化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时间节点。

  一是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2022年7月底前,各单位全面梳理已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情况,明确整合措施。8月底前,各单位指导本系统配合各地制定前端点位的整合方案。10月底前,各单位推动自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接入属地“雪亮平台”,逐级向上汇聚,并开展共享应用。各单位新建项目按“五统一”原则规范开展。市公安局、市数管局、市财政局同步做好平台升级、共享能力建设和经费保障等工作。

  二是工作要求。从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3个方面对市直单位提出推进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要求。

  三是整合接入清单。参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等标准规范,制定了《六安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接入清单》,由市直各单位对照清单进行梳理。为各地各部门下一步统筹制定整合方案,开展监控点位整合、接入、迁移、共享提供依据。

  一是适合使用的范围。说明整个指引既适用于当前的整合,又适用于后期的新建。二是建设原则。提出“遵循标准、规范建设,上下统筹、分工协同,全量接入、开放共享,强化管控、确保安全,集中解析、统一服务”5项原则。三是整体架构。以全省系统架构图为基础,就全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在整合域、视频专网、电子政务外网、行业专网、互联网5大网络中汇聚、级联、转发、处理、共享、推送路径及实现方式等作出规定。四是建设内容及任务分工。将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建设工作划分为8项具体任务;同时按照市、县各级职责任务及应用需求,分级分类确定各级差异化建设任务。五是前端布建及选型指引。划定我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建设的区域优先级,明确具体选点规则,提出集约化要求。六是数据规范指引。明确设备编码规则、画面标注规范、摄像机档案规范、数据格式等,消除各部门共享的数据障碍。七是应用设计指引。明确视频应用应充分利旧各级“雪亮平台”的接入、传输、处理、转发和计算能力。八是存储规范指引。对各类视频流、视频数据存储方式和时长做出统一规定,以满足普遍共享需求。九是安全管控指引。明确安全管控责任按照承载网络划分。指定特殊跨网传输设备具体责任单位。从网内安全、网间安全、使用安全3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十是运维规范指引。明确视频专网统一运维的服务要求和遵循标准,并建议其他网络视频监控资源运维参照执行。十一是有关标准规范。列举相关国标、行标、安徽省地标及部、省相关的单位下发的规范性文件。

  强化组织、资金、队伍、考核4个方面的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公安工作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由市数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牵头推进相关工作,市相关的单位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数管局,统筹推进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二是加强视频监控项目资金保障,纳入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资金统一管理。三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升工作科学性和规范性。四是加强考核评估,将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摸排和梳理六安市重点公共区域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视频监控;资源建设情况及网络情况;二是建立视频资源建设管理统筹协调机制,避免视频资源重复建设;三是统筹公共视频监控统筹管理平台建设,实现“统一建设运维”;四是按照“谁建设、谁整治,谁管辖、谁整治”的原则,开展视频图像数据的治理工作,提升公共视频图像的智能化应用水平;五是完善视频资源使用监督和管理,采取实时调取、按需调取、脱敏后调取、离线采集等多种方式,支撑不同的业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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