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公安:“三实”基层警务服务镇域旅游新业态

  近年来,桦林镇以乡村旅游促进乡村振兴为着力点,依托其独特的城郊优势和丰富的自然文化资源,成功打造了一系列旅游金字招牌,如临江村“网红”旅游村、南城子村唐樱园生态农场等,有效促进了农文旅深层次地融合发展。桦林派出所立足职能职责,就优化警务运行机制服务旅游发展进行了探索和研究。

  在“优化景区服务”上出实招,全力打造优质的服务环境。根据旅游季节和游客数量变化,科学调整警力资源分配,尤其是在旅游高峰期,增加警力投入,提高景区景点见警率、管事率,抓好涉旅派出所治安业务,快速处理涉旅报警求助、治安纠纷,做好服务游客工作,确保旅游秩序和安全。同时与旅游、工商、卫生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充分的发挥景区景点前沿阵地作用,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推行“服务游客零距离、服务时间零延误、服务态度零投诉”的服务措施,全天候为游客提供咨询、寻人寻物、报警求助、医疗救护等服务,及时有效地发现、高效处置游客求助、纠纷,增强游客安全感。

  探索智慧警务服务新模式,加强旅游景区景点重点部位高清视频监控、WIFI热点等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方法,实现对旅游景区的实时监控和预警预测,提高警务工作的科技含量和精准度。创新“警保联控”新模式,充分调动村级治保会、网格员、景区保安等力量,组建三级社区网格义警巡逻队伍,将日常的社区警务同景区管理服务工作有机结合,将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前移,全面落实防安全事故、防火、防盗、防诈、保护游客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四防一保”职责,有效整治旅游市场治安秩序,提高景区景点治安整体管控能力。

  在“加强民宿管理”上求实效,全力打造和谐的旅居环境。桦林镇民宿、日租房入住对象主要是旅游度假、探亲访友等短期活动的外来人员,入住时间短、租期短、房客批次更换频繁,交易过程网络化,房屋所有人发布房源、房客寻找房源,通过线上交易,增加了管理难度。为此,桦林派出所整合辖区内所有民宿信息,包括经营者信息、房间数量、消防设施等。建立经营者与派出所之间的信息共享与沟通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传达治安管理要求和信息,可以动态监管民宿,确保民宿经营合法、安全。派出所与文旅、城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强化协作,定期对景区周边重点区域内的民宿、宾馆等经营业户进行摸排走访,对其营业执照、消防隐患、明码标价、安全防范落实情况等内容做重点检查,坚决取缔非法、违规经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经营业户进行停业整顿,切实做到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将风险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定期组织民宿经营者开展培训,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培训内容有消防安全、治安防范、应急处置等方面,确保在面对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采取比较有效措施。通过培训,使经营者明白自己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提高服务质量。

  在“打击违法犯罪”上做实功,全力打造安全的治安环境。增派警力对景区进行高频次、全覆盖的巡逻防控,特别是在人流密集、易发案的区域加大巡逻力度。同时,结合景区的特点,合理规划巡逻路线和时间,提高巡逻效果。运用现代公安机关科学技术手段,提高景区治安防控的智能化水平。通过安装高清摄像头、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景区内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实时监控,及时有效地发现和处置违法犯罪行为。逐渐完备景区内违法犯罪行为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接到报警或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时,能够迅速出警、快速处置。同时,与景区管理部门、旅游企业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景区内的各类信息,为打击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上半年派出所办理涉景区刑事案件1起、行政案件5起,现场处置调解矛盾纠纷20余次。

  通过在景区内外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讲解等方式,加强对游客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游客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加强对景区内经营者的法律和法规宣传,规范其经营行为,防止发生欺客宰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景区内人员的信息管理,建立重点人员管控机制,防止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持续加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联动协作,深入梳理分析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难点热点问题,定向开展旅游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形成合力打击景区违法犯罪的态势。(牡丹江市公安局阳明分局)

  桦林镇以乡村旅游促进乡村振兴为着力点,依托其独特的城郊优势和丰富的自然文化资源,成功打造了一系列旅游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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