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回应监控视频被直播:商家必须告知正在直播

  今日,一篇名为《一位92年女生致周鸿祎:别在盯着我们看了》的文章席卷朋友圈。文中以第一人称为写作手法,探访了几家装有360智能摄像头的店铺,指明这些店铺并未贴有直播告示,质疑其侵权用户权利。

  针对该问题,360方向新浪科技回应称,水滴平台强制要求商家在直播区域设置明显直播提示,张贴提示贴纸以提示顾客,对不按要求告知用户的机主,有权强制要求停止直播。

  答复:水滴直播自搭建以来一直格外的重视用户权益的保护,从产品功能设计、内容审核机制,平台运营等多方面确保用户权益不受损害。

  水滴直播平台不是独立的直播产品,是基于小水滴(智能摄像机)用户分享平台,自上线以来,被用户创造性的自发运用到服务型企业、生态农业、饭店厨房等很多场景,帮助用户解决了大量现实问题,深受用户欢迎和好评。

  1、在家庭直播的场景下,协助全国多地用户破获了多起入室盗窃案,协助用户及时消除了多起火灾隐患和家庭泡水、漫水事故。

  2、针对用户关注的餐饮外卖平台后厨黑幕,很多餐饮商家主动将自己的后厨直播给顾客,让顾客吃的放心、吃的安心。

  3、一些电商、O2O创业者把自己的产品流程、制作流程与工艺通过水滴平台全程开放,以吸引顾客。

  4、大型连锁企业则给自己的加盟店统一安装小水滴,并通过水滴直播随时观察加盟店的运营情况,指导加盟店提高服务品质。

  5、一些机关、银行及公共服务单位的对外办事窗口,也利用水滴直播进行自我监督,并实时播放当前办事、排队人员情况,让前来办事人员提前安排和时间段,避免拥挤和过长等候。

  水滴平台上所有直播画面都是由机主购买小水滴摄像机后自行安装,并由用户自主操作下分享直播。

  1、用户购买的小水滴默认状态是安防状态,即未开启直播功能状态。只有手动将安防状态调整成直播状态后,才能分享自己拍摄的画面。

  2、机主公开直播,需要用户实名注册之后主动登陆账户,并“确认开通直播协议”。这些步骤能够尽可能的防止用户不当操作,有效保证了用户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且完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开通直播。

  我们要求机主在安装产品并启用直播状态后,必须尽到直播告知的义务,避免隐私的不当泄露。

  1、对于商家直播,水滴平台强制要求商家在直播区域设置明显直播提示,张贴提示贴纸(早在2015年水滴直播就为商家免费提供贴纸服务),以提示顾客,对不按要求告知用户的机主,我们有权强制要求停止直播。

  2、办公室直播。用户在分享办公室直播画面的时候,水滴直播将加强安全提示,包括“摄像机不要对着屏幕,不要对着键盘,关闭声音”等。

  水滴直播建立畅通举报机制,第一时间处理用户举报投诉。开设并公布举报邮箱以及官方客服。这些举报渠道均是24小时人工值守的举报通道,可以每时每刻接受并处理用户的投诉举报。只要接到用户关于隐私的举报,我们会在第一时间进行下线处理,如果直播机主不能提出正当的反诉理由和维权主张,我们将不再恢复上线、监控视频被直播,是否有考虑到他人隐私?

  答复:水滴直播自搭建以来一直格外的重视用户权益的保护,从产品功能设计、内容审核机制等方面确保用户权益不受损害。水滴平台上所有直播画面都是由机主购买小水滴摄像机后自行安装,并由用户自主操作下分享直播。

  第二、用户登陆之后在分享画面内容前还需要额外三步确认并“确认开通直播协议”,防止造成不当操作。

  第三 直播协议已经明文公示在水滴平台官网,如:“请保证您是自愿公开摄像机,摄像机所拍摄的内容无任何您或他人的个人隐私,并确保拍摄内容健康,不触犯法律”等相关隐私保护内容。

  答复:水滴平台上所有直播画面都是由机主购买小水滴摄像机后自行安装,并由用户自主操作下分享直播。我们要求机主在安装产品并启用直播状态后,必须尽到直播告知的义务,避免隐私的不当泄露,要求商家在进行直播时要确保所拍摄内容不涉及他人隐私,并确保拍摄内容健康,不触犯法律。

  水滴平台上所有直播画面都是由机主购买小水滴摄像机后自行安装,并由用户自主操作下分享直播。我们要求机主在安装产品并启用直播状态后,必须尽到直播告知的义务,避免隐私的不当泄露,要求商家在进行直播时要确保所拍摄内容不涉及他人隐私,并确保拍摄内容健康,不触犯法律。开通直播具体步骤如下:

  第二、用户登陆之后在分享画面内容前还需要额外三步确认并“确认开通直播协议”,防止造成不当操作。

  第三 直播协议已经明文公示在水滴平台官网,如:“请保证您是自愿公开摄像机,摄像机所拍摄的内容无任何您或他人的个人隐私,并确保拍摄内容健康,不触犯法律”等相关隐私保护内容。

  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陈小虎律师认为,未经他人允许将摄像头录摄公共场所画面、个人形象挂到网上任人点击,是一种侵犯权利的行为,“这种行为这对公众的隐私权构成了侵犯”。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蒋健律师认为,上传视频的人未经被直播人员允许,私自将直播内容上传网络,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直播平台对用户所直播的内容有审核的义务,如果直播内容侵犯了他人隐私权,直播平台也要付相应的连带责任。

  今年4月,多家新闻媒体报道“水滴直播”出现全国多地学校课堂直播画面,涉及范围幼涵盖幼儿园至高中生多个阶段。直播场景多为教室,也有幼儿园宿舍牵涉其中。

  有教师和家长认为,此种直播有助于提高教学管理上的水准,有利于学生成长。但同时也有质疑认为,直播将课堂中学生的一举一动暴露在网络之中,涉嫌侵犯学生隐私,且会对学生造成心理压力。

  当时,360水滴直播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水滴平台并非独立的直播产品,而是基于360智能摄像机的用户分享平台;360摄像机是安防产品,默认状态下是安防状态,未开启直播功能。

  今年5月,有媒体再曝“水滴直播监控直播酒店内衣店”,称直播平台上选取的都是实时摄像头拍摄到的景象,大街、酒馆、小区、餐馆,甚至酒店、内衣店,而仅仅在成都,就有266个监控摄像头,被网络“直播”。而作为公众却毫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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